判决结果:一、被告沈阳兴瑞特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给付原告锦州新融钒业有限公司税款13724.1元、城市维护建设税960.69元、教育费附加411.72元、地方教育费附加274.48元、滞纳金8901.39元;二、被告陈某某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;三、驳回原告锦州新融钒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...
上海钒融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钒融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07月26日成立。法定代表人王明,公司经营范围包括:工艺品、建筑材料、金属材料、电子产品的销售,商务信息咨询,企业管理咨询,从事计算机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等。